
1月开始,山东养老保险、医保、津贴将迎来新变化,看看有啥影响?
2024年1月份开始,山东在养老保险、医保、津贴等方面将会迎来新的变化,对在职和退休、农民等都会有影响,一起来看看。
一、2024年1月份开始,山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实施新规
根据山东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方面有明确规定,比如在当年首次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如果觉得档次较低,可以在年度内按更高档次进行补缴差额,再比如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时,不能重复领取,或者在丧失领取待遇后,家属不能继续违规冒领,等等,大家需要注意。这项规定从2024年开始执行。
值得说明的是,山东在去年12月已经上调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了168元,1月份开始,当地城乡居民可以按新标准来领取待遇了。
二、1月份开始,山东医保返款也开始进行调整,返款金额有所减少
根据山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24年开始,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中在职人员,只有个人缴纳的部分才会进入到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不会再有钱进入到个人账户。
而对退休人员来说,医保返款不再跟本人养老金挂钩,而是统一按照固定金额来划入,其中70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月定额划入100元,70岁以上的,每月定额划入125元。
整体来看,医保返款金额就会有所减少,尤其是养老金水平高的,减少金额就会相对更多一些。不过山东提高了门诊待遇标准,起付线有所降低,而报销比例有提高,同时也在加快定点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进度。
三、1月份开始,山东部分职工的生育津贴标准将有提高
根据山东关于2024年度省直管企业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由于2023年度的平均工资还没有公布,对2024年度省直管企业职工的生育津贴,暂时就按上年度的医保月缴费基数下限来计发,等到新的数据公布后,再补发差额。
这里也说一下,山东2024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同样要到下半年公布,到时对于今年1月份以来退休,且按照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预算养老金的人员,到时也会面临养老金的重算补发。
综上所述
1月份开始,山东在养老保险、医保、津贴等方面将会陆续迎来新的变化,比如说对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将更加规范,比如职工医保返款标准将进行调整,虽然整体医保返款金额有所减少,但同时提高了门诊待遇,医保保障水平也更好了,此外还要关注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公布或者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部分职工或退休人员,将会迎来待遇的补发。
